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石嘴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日前,石嘴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兰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经理闵生有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闵生有违规使用公款为其亲属车辆加油30次,共计12303.53元,其中,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加油18次,共计7963.53元;违规在公司报销个人加油票据12次,共计4340元。2015年6月,闵生有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在担任公司经理期间,闵生有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和个人消费,共计2039元。2018年11月,闵生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大武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项宝喜等3人借开会之机绕道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15日,由项宝喜带队,与该大队副队长李付军、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王乐成3人到重庆参加为期3天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题交流讲座”。3人协商后决定,由项宝喜报名参加讲座,李付军和王乐成直接到重庆游玩。讲座结束后,3人又分赴四川乐山、峨眉山等景点旅游,并于10月24日返回。回到单位后,3人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9334元。2018年9月,项宝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付军、王乐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惠农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主任吴韶儒违规接受国有企业安排的公款旅游、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金等问题。2013年8月,吴韶儒接受石嘴山市国营农林牧场邀请,以考察项目名义先后到甘肃省兰州市、甘南藏族自治州、若尔盖草原,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九寨沟及陕西省宝鸡市等地公款旅游8天,消费2万元。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吴韶儒先后4次收受多家企业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万元。同时,吴韶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9月,吴韶儒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石嘴山市纪委监委)